l.行人和車輛在鐵路道口、人行過道及平過道處,發(fā)現(xiàn)或聽到有火車開來時,應立即躲避到距鐵路鋼軌2米以外處,嚴禁停留在鐵路上,嚴禁搶行越過鐵路,養(yǎng)路機具。
2.車輛和行人通過鐵路道口.必須聽從道口看守人員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。
3.凡遇到道口欄桿欄門)關(guān)閉、音響2S發(fā)出報警、道口信號顯示紅色燈光,或道口看守人員示意火車即將通過時,車輛、行人嚴禁搶行,必須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.沒有停止線的,停在距最外股鋼軌5米欄門或報警器等應設在這里)以外,不得影響道口欄桿欄門)的關(guān)閉.不得撞、鉆,爬越道口欄桿欄門)。
4.設有信號機的鐵路道口,兩個紅燈變替閃爍或紅燈穩(wěn)定亮時,表示火車接近道口.禁止車輛、行人通行。
5.紅燈熄白燈亮時.表示道口開通,準許車輛、行人通行。
6.遇有道口信號紅燈和白燈同時熄滅時,需停車和止步嘹望.確認安全后,方準通過。
7.車輛、行人通過設有道口信號機的無人看守道口以及人行過道時,必須停車或止步瞻望,確認兩端均無列車開來時,方準通行。
8.通過電氣化鐵路道口時,車輛及其裝載物不得觸動限界架活動板或吊鏈;載高度超過兩米的貨物上,不準坐人;行人手持高長物件.不準高舉。
9.載運100噸以上大型設備、構(gòu)件時,需按當?shù)罔F路部門指定的道口、時間通過。